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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的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的分类


  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系统因发生故障或必须切断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或特殊岗位继续工作的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火灾事故照明三种。 


  1.备用照明的选择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及中毒等事故的场所如油漆生产、石油化工、塑料及其制品生产等某些操作部位。 


  (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如化纤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浇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位。 


  (3)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电厂、国家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财贸金融中心、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4)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5)重要的地下建筑因照明熄灭将无法工作和活动。如地铁车站、大中型地下商场、地下旅馆、地下餐厅、地下车库与地下娱乐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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